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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 关于申报2007年度国家(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 2007年08月13日 来源:应用研究部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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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度国家(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指南以及申报表转发附后,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可在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和新产品计划网站(http://www.chinanp.gov.cn/)下载。请相关单位积极申报(请注意:申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项目不得与星火计划、火炬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政策引导类计划的项目重复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6份以及电子数据1份。请于2007年8月17日前将书面资料以及电子版资料交至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1214室,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2007年度申报项目仍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申报方式。
1.电子数据申报
项目申报表:2007年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电子数据一律采用科技部提供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2007版)》(简称申报软件)录入、汇总,经校对确认录入数据无误后,按规定格式(*.ZIP)导出数据。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可在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http://program.most.gov.cn )和新产品计划网站 http://www.chinanp.gov.cn )下载。
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要求提交WORD格式电子数据。申报单位可使用申报软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功能,将WORD文件集成到申报系统中。
申报单位将上述电子数据,拷贝软盘,上报收件单位。
2.书面材料申报
书面申报表填表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必须用申报软件录入和打印(A4纸),申报软件打印的申报表具有水印标记,企业提交的纸质文件若无相关标记则视为无效。申报表中申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必须通过申报软件,用A4纸打印,内容必须与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全套书面申报材料须按申报指南即附件二、附件五、附件七、附件一及指南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每册请单独编好页码。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术产业化一处联系人:于英普
电 话:83671186
传 真:83671159
地 址:科技大厦1200室中衡信联系人:赵林 陈秋芳
电 话:83671415 83671416 13927423276
邮 箱:83671416@163.com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七年八月七日附件一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附件二
2007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相关附件附件三
2007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和产品指导目录附件四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重点新产品申报指南.doc
2007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相关附件.doc
2007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和产品指导目录.doc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2007版.e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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