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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创新圈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2007年09月20日 来源:应用研究部 点击率:

2007年深港创新圈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申请指南.doc

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及深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doc

各重点实验室:

本年度深港创新圈项目已开始,请大家根据要求认真组织材料按时申报。

   应用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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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港创新圈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18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港两地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2007年我们将继续推出深港创新圈
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现就《2007年深港创新圈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申请指南》发布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立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港科技合作机制,促进两地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
使两地成为创新资源最集中、创新活动最活跃的创新圈,从2006年开始,
每年从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3000万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深港创新圈的建设,
主要用于资助深港创新圈创新环境的建设及科技研发活动。

  二、计划资助的内容:

  2007年深港创新圈专项资金资助计划主要资助以下专题:

  1、应用研发专题

  (1)由香港本地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在深设立的分支机构提出的项目。

  (2)由深港两地企业、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合作研发的项目(含深港联合资助项目)。

  2、创新环境建设专题

  资助有利于推动深港两地创新要素的流动、培养两地创新文化、
提升两地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的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专业技术服务;

  (2)创新资源平台;

  (3)策略咨询与研究。

  三、申报主体:

  深港创新圈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申报主体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香港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第二类是与香港本地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产业界有合作的深圳企事业单位,
要求合作双方已就某方面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并签有合作协议。

  第三类是指参与深港创新圈建设,在整合深港两地创新资源、
推进两地科技、经济、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的机构和社会团体等。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请各申请单位登陆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企业在线服务平台
网站http://shenbao.szsti.net,注册后下载《深港创新圈项目申请书》
申报系统并安装,通过系统电子填写及提交申请书,
按要求印制纸质文件及相关附件(项目制项目一式五份,报销制项目一式三份)
后提交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西大厅科技和信息局的办文窗口(54-56号),
要求申请书及附件以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

  申请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书之前务必仔细阅读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本指南和申请书内的有关注释要求。

  申报时间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0月22日(星期一)。

  五、联系方式

  办文窗口联系电话:82107097(黄  怡),82107091(胡怀江)

  业务处室联系电话:83671516(郑文先),83699651(陈献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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