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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 关于发布深圳市科技计划及科技研发资金2008年第二批申请指南的通知
- 2008年05月13日 来源:应用研究部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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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深圳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等政策,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科技和信息局对2008年科技计划及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深圳市科技计划和科技研发资金2008年第二批申请指南》,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时完成网络申报和书面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科技计划和科技研发资金2008年第二批申请指南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八年五月八日
http://www.szsti.net/notice/200805/t20080508_347379.htm
深圳市科技计划和科技研发资金
序号
计划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网络填报
截止时间
书面受理
截止时间
书面资料份数
1
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
一处:高剑光
二处:鲁 纲
83671160
83671695
2008.6.10
2008.6.13
5
2
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
朱 云
83671125
2008.6.10
2008.6.13
2
3
科技贷款贴息计划
一处:高剑光
二处:杨俊枫
83671160
83671673
2008.6.13
2008.6.16
5
4
委托无息借款计划
一处:高剑光
二处:邹少平
83671160
83671685
常年受理
常年受理
2
5
市重点实验室资助计划
郑文先
83671516
2008.6.15
2008.6.18
5
6
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工程中心类)资助计划
朱 云
83671125
2008.6.17
2008.6.20
5
7
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计划
郑文先
83671516
2008.6.20
2008.6.23
5
特别提醒事项:
1、业务咨询电话(市民中心窗口):82107091、82107096、82107097;
科信局业务综合系统网站http://stias.szsti.net,系统技术支持热线:26712272,。
2、申请者以往承担了市科技计划或其它市级计划项目要在以往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申报2008年度无偿资助的各类科技计划,凡有市财政借款到期未还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还清欠款后才能申报2008年度科技计划。
3、请将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按A4规格装订成册,并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4、网络申报系统逾期将会自动关闭,请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网络申报和书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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