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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科研资金跨境拨付——科研资金首次在大湾区自由流动
2019年08月06日 点击率:

7月30日,广东省财政厅将香港科技大学承担的广东省级科研项目财政资金316.96万元跨境拨付到香港。资料图片

 

【深圳商报广州讯】(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古国真 刘良龙)记者昨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7月30日,省财政厅将香港科技大学承担的广东省级科研项目财政资金316.96万元跨境拨付到香港。据悉,这是广东在全国率先实现的第一笔省级科研资金跨境拨付,也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第一次实现了科研资金跨境自由流动。

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贤操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五个战略定位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探索并推进包括科研资金在内的各类科技创新要素在大湾区内自由流动和聚集,打通制约粤港澳三地人流、物流、资金流便捷流动的制度屏障,才能加快粤港澳三地的科技合作。”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于2019年1月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为港澳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明确符合条件的科研经费可拨付至港澳两地牵头或参与单位,解决了粤港澳大湾区内科研经费跨境流动的政策障碍。

但在实际操作中,省财政厅发现科研资金跨境流动仍然存在一定难度:科研项目未列入对外支付免备案项目范围,审批时间较长;单位拨付银行账号须经银行审核后才能开通账户跨境支付业务,审核要求比较高……省财政厅积极会同省科技厅加强与税务局、外管局、银行等部门沟通,通过现场办公,破解资金跨境的“堵点”,找准风险防控的重点,优化跨境拨付流程的关键点,最终顺利实现跨境拨付。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陈广汉认为,首笔省级科研资金成功跨境拨付对鼓励和吸引港澳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更积极参与到我省科技计划合作项目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将促进三地科技创新资源和要素实现“湾区通”,有利于港澳地区更好地融入国家创新体系,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早日打造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并建设成为世界领先的科技创新平台。

郑贤操透露,除了首笔拨付至香港科技大学的项目外,我省还安排了另外8个由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参与承担的科研项目,目前省财政厅正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跟踪相关科研项目的资金拨付情况。下一步省财政厅还将在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中继续加大对粤港澳联合创新资助计划的支持力度,努力探索粤港澳三地建立科研资金跨境拨付绿色通道,推进粤港澳三地产学研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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