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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新闻
- 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开展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活动介绍
- 2006年08月14日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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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社会责任 共建和谐中国
  主 办 方: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
《环球企业家》杂志社
联合机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央电视台
  《经济观察报》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
学术支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长江商学院
  独家网络合作:新浪网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
活动介绍
一、 基本情况介绍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是国内首个面向全国优秀中外资企业开展的社会责任理念与实践的大型调查,由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与《环球企业家》杂志社联合主办,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央电视台、《经济观察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等作为联合机构鼎立支持。本次调查活动从2006年七月份正式展开,十月下旬结束,全程将持续4个月。
本次调查将重点关注2005~2006年度中国境内经营状况良好并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企业通过自愿报名、组委会主动征询、专业人士推荐等不同方式参加调查,经过企业信息采集、技术计量、社会公示、专业调查机构民意调查、公众投票、专家评估等环节,调查最终产生前20家最具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以及企业单项奖和企业家个人奖,同时发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状况白皮书》和《最缺乏社会责任感十大事件》,出版《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案例》。
本次调查由政府部门领导、著名经济学家及各界专业人士担任专家委员会顾问,由学者、行业专家、资深财经记者组成专家委员会,同时委托专业调查公司进行企业信息采集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本次调查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权威性,使调查活动能够全面真实的反映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和前景。
本次调查活动的调查标准以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新近完成的科研成果《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评价体系与标准》为依据,该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股东权益责任、社会经济责任、员工权益责任、法律责任、诚信经营责任、公益责任、环境保护责任等指标进行量化比较,已经过了多轮专家论证和实践操作检验,在指标完备性、操作可执行性、检验结果等方面均得到认可。
主办方和所有参与机构希望通过此次调查活动能为中国企业树立起一种行为规范,引导企业把追求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统一起来,构建一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企业新型治理结构,打造中国公众心中最符合和谐社会理想的企业社会形象。
该活动作为常规项目每年举办一次。
二、调查标准和原则
本次调查,面向中国境内所有合法注册并经营三年以上、经营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企业集团,将重点关注在2005~2006年度中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调查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调查委员会广泛采集各类优秀企业信息,并对进行标准化数据处理,专业调查机构负责民间满意度调查,公示后经公众投票和专家委员会评议,最终产生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前20家排名。调查标准以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科研成果《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评价体系与标准》为依据。主要指标:股东权益责任指标、企业社会经济责任指标、员工权益责任指标、企业法律责任指标、诚信经营责任指标、公益责任指标、环境保护责任指标。(详见《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评价体系与标准》)
三、组织机构与合作
本次调查的主办方是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和《环球企业家》杂志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央电视台、《经济观察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作为联合机构参与整个调查过程并共同发布调查结果;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长江商学院提供学术支持;民意调查由盖洛普咨询有限公司和零点研究咨询承担调查。
众多媒体的加入使得本次调查更具广泛性和影响力, 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企业家》、《商界》、《英才》、《财经》、《当代经理人》、《21世纪经济报道》、《经济观察报》、《中华工商时报》、《北京青年报》、《中国日报》、《经济日报》、《新财富》、《金融时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经济时报》、新浪网等几十家媒体将全程跟踪报道。
  四、专家委员会顾问(排名不分先后):
厉以宁: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
甘子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企业投资协会会长
  胡德平: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
梁从诫:“自然之友”会长、全国政协委员
龙永图: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
保育钧: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
赵化勇:中央电视台台长
五、专家委员会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江 平: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林毅夫: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李义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项 兵:长江商学院院长、教授
杨 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翟博思: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全球责任领导力特聘教授
牛文元: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
袁钢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郭振玺: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总监
单忠东: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
孙立平: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廖晓义: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负责人
姜万军: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
黄慧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
张仲文: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
钟 伟: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郑伏虎:资深金融专家
杨 平: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秘书长
陈 彤:新浪资深副总裁、总编辑
刘东华:《中国企业家》杂志社社长
李佩玉:《中国经营报》总编辑
何 力:《经济观察报》社社长
刘旗辉:商界传媒总编辑
刘洲伟:《21世纪经济报道》主编
宋立新:《英才》杂志社社长
童书盟: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助理
陈 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董事总经理
杨 福:《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执行主编
六、法律顾问:
邵景春 北京大学世贸组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七、调查成果及发布:
本次调查将产生: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状况白皮书》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案例》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最缺乏社会责任感十大事件》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 20家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最佳雇主奖” 1家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最佳纳税贡献奖” 1家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最佳商业伙伴奖” 1家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最佳环境保护贡献奖” 1家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最佳自主创新奖” 1家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最佳社区和谐奖” 1家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最佳公益奖” 1家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最具凝聚力企业家 ” 1人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年度“最具人文关怀企业家 ” 1人
发布媒体:
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经济观察报》、《人民日报》、《中国企业家》、《商界》、《英才》、《财经》、《当代经理人》、《中国商业评论》、《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华工商时报》、《北京青年报》、《中国日报》、《经济日报》、《新财富》、《金融时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经济时报》、新浪网等几十家媒体。
发布仪式暨颁奖典礼将在2006年10月下旬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
附:社会责任调查办法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登记表:
调查办法
  参加调查企业的主体条件
1. 参加调查企业必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企业集团,近三年累计利润未出现亏损,并在最近一年内未出现因违反中国法律而受处罚的重大经营过失;
2. 不分企业所有制,民营、国有、外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均可参选。
3. 参加调查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有明确的认识,并以实践行动一贯履行之,这些行为应符合如下特征:
A. 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在企业的发展愿景、战略规划中居于重要地位,有明确的表述;并内化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实际活动,有具体的行动方案;
B. 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并在时间上长期持续,而不是出于法律等外部因素的强制;
C. 产生了实际的效果和影响力,并能提交相关记录和实据。
  调查程序
1. 调查启动:2006年7月
自2006年7月9日第一次新闻发布会起,通过各类媒体宣布调查活动开始,发布详细的调查介绍、调查程序、评分标准,并提供热线咨询电话和企业信息表格网站下载支持,以获取信息反馈。企业参加调查采取三种形式,务求优秀企业的广泛参与,以提高调查的科学性与可信度:
①企业自愿报名参与调查。
②调查组委会利用数据库资源,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企业直接发出企业信息调查表。
③由具有更多专业知识的相关人士,如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及专业人士、记者、非政府组织成员和部分政府官员等发出推荐可参与调查企业,并欢迎各界提供可参选企业名单。
  2. 信息采集:2006年7月-8月10日
调查组委会向参与调查企业发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表》,该调查表系根据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科研成果《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评价体系与标准》制成。企业需按要求填写、提交该信息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并按期返回调查表。
  3. 第一轮调查结果排序:2006年8月10日-8月30日
调查组委会根据回收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表》,建立企业信息库。经对调查表进行数据分析,排出在调查中居于前100位的企业名单。
  4. 第二轮调查结果排序:2006年8月30日-9月20日
由专业民调机构对在居于前100位的企业进行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根据该轮调查结果,排出居于前50位的企业名单。
  5. 第三轮调查结果排序:2006年9月20日-10月16日
通过媒体等各种公开渠道公示第二轮调查结果排序,接受社会公众投票;同时由专家委员会对第二轮调查结果排序中分别企业进行评议。
  6. 最终排序结果公布:10月16日
根据公众投票及专家委员会评议结果,最终产生“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前20位企业排名及企业单项奖、企业家个人奖项,结果将在调查发布会上现场宣布。
  (三)调查进度时间表
程序 9/7 10/7 20/
7 30/
7 10/
8 20/
8 30/
8 10/
9 20/
9 30/
9 10/
10 16/
10 协调方面
调查启动
信息采集
第一轮调查
第二轮调查 民调机构
第三轮调查 公众、专家
最终结果公布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组委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C-2D
收 件 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组委会调查组
邮 编:100089
电 话:010-88863350 010-58876296 13901010964
传 真:010-88863351 010-58876285
官方网站:www.csrchina.com.cn 或者搜索“责任中国”
邮 箱:ccsri@vip.163.com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
企业信息登记表
调查介绍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是中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面向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大规模调查活动。本活动由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环球企业家》杂志联合全国工商联、中央电视台、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等机构举办。
本次调查,面向中国境内所有合法注册并经营三年以上、经营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企业集团,重点关注在2005~2006年度中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调查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组委会广泛采集各类优秀企业信息,并进行标准化数据处理,并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入围企业的满意度调查,公示后经公众投票和专家委员会评议,最终排出中国最具企业社会责任的20家企业。
填表说明
1.请填写以下表格,并于2006年8月31日之前按以下地址寄回组委会,
或发送电子版至ccsri@vip.163.com。
2.贵公司如有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突出的案例或行动计划,请予分享,提交资料的形式不限(文字/光盘/音像等等)。
3.组委会联系方式: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组委会秘书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C-2D
收 件 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组委会调查组
邮 编:100089
电 话:010-88863350 010-58876296 13901010964
传 真:010-88863351 010-58876285
官方网站:www.csrchina.com.cn或者搜索“责任中国”
邮 箱:ccsri@vip.163.com
法律声明
1.组委会将对贵公司所提交资料进行调查、评估和鉴别,但资料本身的真实性须由贵公司负责,一切因资料失实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均应由贵公司而非调查主办单位负责。
2.为保证本次调查的公信力和严肃性,并大力弘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模范行为,组委会将组织研究小组对贵公司所提供的企业社会责任案例进行分析和调研,并保留将案例研究结果提交相关媒体发表的权利,如贵公司不希望发表请事先提出声明。
  负责人签名: 填表时间: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企业网址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职务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是否集团公司 □是 □否 下属子公司数量
是否股份公司 □是 □否 最大份额股东
企业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民营及民营控股企业
□ 外资及外资控股企业
□ 其它类型企业(请注明: )
所属行业
(跨行业企业请依业务比重填写序号) □ 农林牧渔业 □金融业
□ 采矿业 □房地产业
□ 制造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批发和零售业 □教育
□ 建筑业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住宿和餐饮业
主营产品
(可多项列举)
  E111 2005年净利润
(万元) E112 2005年末净资产额
(万元)
E121 2005年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E122 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E131 2005年研发费用
(万元) E132 2005年销售收入
(万元)
E211 2005年纳税额
(万元) E212 2005年末总资产
(万元)
E221 企业2005年
员工总数 E222 企业2004年
员工总数
  S111 2005年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数
S121 2005年员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元)
S122 2005年企业所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年收入水平(元)
S123 2005年员工平均工资水平比上年增长率(%)
S124 2005年企业利润比上年增长率(%)
S131 医疗保险参保率 % S131A 实付医疗保险费用占应付比例 %
S132 养老保险参保率 % S132A 实付养老保险费用占应付比例 %
S133 失业保险参保率 % S133A 实付失业保险费用占应付比例 %
S134 工伤保险参保率 % S134A 实付工伤保险费用占应付比例 %
S141 2005年企业在保障员工健康与生产安全方面的各种支出金额
S142 2005年企业发生职业病和工伤伤亡事故员工数量
  企业相关保障体系的建立 S201经过监管部门认证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是□ 否□
如果是,请可以另增加附页说明具体内容
  S202经过监管部门认证的环境保证体系 是□ 否□
如果是,请可以另增加附页说明具体内容
  2005~2006年企业是否因为出现下列问题被追究法律责任
员工权益保护
(S21) S211不当雇佣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S212拖欠工资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S213缴纳强制性保险不到位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S214劳动保护措施不合格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外部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
(S22) S221出现产品/服务质量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S222拖欠货款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S223不当竞争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S224不公平交易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守法经营
(S23) S231非法集资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S232商业贿赂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S233偷漏税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S234拒不执行法院裁定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安全、绿色生产
(S24) S241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S242发生环境污染违法事件 是□ 否□ 处罚金额 万元
说明 如出现以上所述问题,请单独增加附页,具体描述处罚时间、处罚理由、处罚机关、处罚内容(可以另增加附页说明)
  S411 2005年企业扶贫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S421 2005年企业慈善公益捐助和特定公益事业支持金额(万元)
  N111 2005年各种环保投入费用(万元)
N121 2005年企业违反环境法规被处罚次数
N122 2005年企业违反环境法规被处罚金额(万元)
  S300 贵公司是否有明确的企业社会责任文字表述(反映在企业发展愿景、经营理念、价值观、员工行为准则等内部文件或宣传材料中)?
是□ 否□
如果有,请详细列出贵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表述(可以另增加附页说明)
  S400 贵公司的是否有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案例?
是□ 否□
如果有,请详细描述贵公司实际采取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果(可以另增加附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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